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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办理塞浦路斯签证吗?

持普通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塞浦路斯需要塞浦路斯签证。

根据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签证互免双边协议(1990年7月24日),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塞浦路斯无需签证。

香港和澳门地区居民及台湾护照持有者可在180日内在塞浦路斯境内停留最多90日而无需签证。

如果你不是中国公民,请访问以下链接查看您是否需要办理签证。

其他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辖管国家公民(不包括中国公民):

  • 日本
  • 韩国公民(南韩)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公民
  • 蒙古国公民
  •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公民
  • 柬埔寨王国公民

以上国家公民除日本和韩国(南韩)外均需要办理签证入境塞浦路斯,180日内最多可停留90天。另外,持蒙古国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者入境塞浦路斯无需签证。

需办理签证入境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其它国家公民请点击此处查看国家列表。

不需办理签证入境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国家公民请点击此处查看国家列表。

一些国家的公民经由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机场的国际过境区域转机时,必须持有空港过境签证:请点击此处查看国家列表。

持有芝加哥条约附加条款中规定的执照和证书的机组成员无须办理机场过境签证。

以下人群无须申请签证:

  • 欧盟成员国公民,以及瑞士、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公民,均可持包含个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入境。
  • 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共和国、黑山和卡塔尔外交护照持有者
  • 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共和国、黑山、塞尔维亚和摩尔多瓦生物鉴别护照持有者
  • 亚美尼亚、哥斯达黎加、格鲁吉亚、伊朗、约旦、哈萨克斯坦、摩尔多瓦、俄罗斯联邦、塞尔维亚、塞舌尔和乌克兰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持有者
  • 埃及、黎巴嫩、科威特、叙利亚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特殊护照持有者
  • 哥伦比亚、古巴、印度、墨西哥和巴拿马外交护照、官方护照或公务护照持有者
  • 韩国外交护照或官方护照持有者
  • 持有芝加哥条约附加条款中规定的执照和证书的机组成员
  • 灾难或事故状况下救援飞机机组成员及参与救援人员
  • 普通船员
  • 联合国通行证持有者
  • 根据1951年7月28日颁布的难民公约,申根国或理事会539/2001号条例以及修正草案附件二中涉及的国家可签发难民旅行证件,持有此类证件的难民可免签入境。
  • 根据1954年9月28日颁布的无国籍人士公约,居住在申根国且持有该国签发的无国籍人士旅行证件的人群可免签入境
  • 持有民事委员会或移民局签发的工作许可或入境许可的人群
  • 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

(请注意: 塞浦路斯共和国已采纳欧盟议会第565/2014号决议和安理会2014年5月15日修订的简化边境控管的决议,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某些文件等同于国家签证,允许旅行者每180天内过境或停留不得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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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塞浦路斯签证类型?

空港过境签证 (A类) [ATV]

空港过境签证允许签证持有者经由塞浦路斯机场的国际过境区域转机。此签证不允许申请者进入并在塞浦路斯共和国停留。空港过境签证赋予签证持有者途经塞浦路斯而无需常规签证的特权。一些国家的公民经由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机场的国际过境区域转机时,必须持有空港过境签证: 请点击此处查看国家列表。

短期签证 (C类)

此类签证允许非移民目的的签证持有者进入并在塞浦路斯共和国停留,停留时间每半年不得超过90天。

多次往返签证 (C类)

能够提交频繁访问塞浦路斯或其他欧盟国家证明的第三方国家公民,可获得多次往返签证(最多5年)。多次往返签证与短期签证类似,停留时间每半年内不得超过三个月,停留时间从第一次入境之日开始计算。

落地签证 (Category C)

短期签证和空港过境签证可在申请人抵达该国口岸后再签发签证。(仅限紧急情况下获得民事登记处负责人和移民局批准后)

延长签证 (Category C)

C类签证持有者可在当地外事办申请延长签证,签证从申请人入境之日起半年内最多延长至90天。为使获得的签证支持“最终”指示,需优先获得外交部申根及领事事务司的批准。

长期签证 (D类)

此类签证允许申请人在塞浦路斯共和国停留一年的时间。

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可以签发以下类型的签证:

  • 空港过境签证 (A类) [ATV]
  • 短期签证 (C类)
  • 多次往返签证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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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哪里办理塞浦路斯签证?

目前,塞浦路斯在中国十五个城市开设签证受理中心,分别是,北京,济南,西安,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成都,重庆,昆明,沈阳,武汉,长沙。

塞浦路斯短期和长期签证申请均可通过塞浦路斯签证受理中心递交。您可以前往签证受理中心或通过邮寄材料的方式递交签证申请至北京签证受理中心。请点击查看详细签证申请流程

不愿通过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申请的申请人仍可在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递签,但是等待时间可能较长。 除塞浦路斯或欧盟公民配偶外,其它旅行目的的申请者需要通过我们的客服中心预约在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递签的时间。

有一些类型的签证申请只可在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递签(无需预约):

  • 持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
  •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官方护照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公民、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公民和柬埔寨王国公民

特殊情况:

若申请者所在国家与塞浦路斯共和国未建交,申请者所在国家没有塞浦路斯驻外使馆,申请者可以通过就近的塞浦路斯使馆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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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何时申请签证?

您最早只可提前90天递交您的签证申请,时间以到达塞浦路斯的日期倒推计算。

塞浦路斯的短期签证的受理时间大概为7个工作日(不含快递时间),最终所需的具体时间由使馆决定,签证受理时间从递交完整申请材料至使馆开始计算(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对于分中心的申请(济南,西安,上海,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福州,成都,重庆,昆明,沈阳,武汉,长沙),申请材料需要寄送至北京签证受理中心,然后再送至塞浦路斯驻华大使馆,基于邮政递送的因素,需考虑当地的快递时间。

我们建议您在预计到达塞浦路斯的日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含分中心至北京签证中心来回的快递时间)递交申请。如果申请人坚持在距离到达塞浦路斯的日期前不足15个工作日内(含分中心至北京签证中心来回的快递时间)在分中心递交申请,塞浦路斯使馆将不能接收您的申请并将其退回。

建议您提前安排好材料提交的时间。如预计出发时间紧迫,请选择直接前往塞浦路斯北京签证中心递交材料,或选择邮寄递交签证申请(需要在北京签证中心网站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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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的平均受理时间?

在签证申请材料正确、完整的情况下,中国公民赴塞浦路斯的个人短期签证申请的受理周期约为3-5个工作日。签证受理时间从递交完整申请材料至签证受理中心之时开始计算(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若有以下情况,受理时间将会适当延长:

  • 如果大使馆需要进一步调查申请材料或要求申请人进行个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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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持申根签证前往塞浦路斯吗?

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

塞浦路斯共和国已采纳欧盟议会第565/2014号决议和安理会2014年5月15日修订的简化边境控管的决议,塞浦路斯、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某些文件等同于国家签证,允许旅行者每180天内过境或停留不得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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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塞浦路斯的法定港口有哪些?

旅行者通过非法或关闭的机场或港口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是触犯塞浦路斯国家法律的行为。因此旅行者应在获得签证的前提下通过法定口岸入境。

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合法入境口岸为拉纳卡机场(拉纳卡)、帕佛斯机场(帕佛斯)、拉纳卡港口(拉纳卡)、利马索 港口(利马索)、拉兹港口(帕佛斯)和帕佛斯港口(帕佛斯),上述入境口岸均位于由塞浦路斯共和国政府有效管辖的地区。经由塞浦路斯共和国境内的非政府有 效管辖地区的其它港口或机场(土耳其占领地区)的入境为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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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许可的补充信息

受塞浦路斯公司邀请前往塞浦路斯进行设备安装、维修、调试、保养,或在塞浦路斯进行培训的申请人须持有塞浦路斯内政部签发的入境许可才可进入塞浦路斯。

入境许可需由意欲邀请外国公民的塞浦路斯公司向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提出申请,并由移民局签发。

为了获得入境许可,塞浦路斯公司需首先向劳工与社会保障部下属的就业局提出申请。塞浦路斯公司需提供相关的材料来证明该申请人旅行的必要性以及涉及项目的真实性,例如提供公司的注册信息、购置机器的信息(如果适用)、与将会派出人员到塞浦路斯的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如果适用)、外国公司出具的申请人的工作证明以及就业局可能要求塞浦路斯公司提供的其他材料来获得批准。

就业局批准之后,塞浦路斯公司需向内政部移民局提出入境许可的申请。

持有入境许可原件的签证申请人可直接前往塞浦路斯而无需签证。无入境许可原件的签证申请人(如只有复印件)须前往塞浦路斯驻华使馆申请签证后才可出境(请注意:使馆只有在收到由移民局直接发至使馆的入境许可传真件后,才能为相关申请人签发相关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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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当天的受理流程

请确保您能稍早于预约时间到达签证中心。请不要过早到达签证中心,否则您或许会被要求在等候区等待。签证中心会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接待申请者。

在接待区请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核查:

  • 预约单
  • 护照
  • 签证申请表

1. 接待区的签证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将会大致地检查您的材料是否和材料清单要求一致。

请注意,签证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必须完整正确且不接受对申请表做任何的涂改。否则,您将需要重新填写一份新的签证申请表。

2. 在等待区,您的申请ID(个人申请号,不含字母M)和相应的柜台号码将会自动显示在大屏幕上。

3. 在材料审核区,您将会收到一张签证申请校对单。护照返回后,您将需要凭此单原件以及其它所需材料(详情请见『签证申请校对单』)取回您的护照。

4. 材料审核完成后,请到收费处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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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是否可由他人代办?

您可选择由他人代替您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代办人必须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上)。

请点击查看代办申请的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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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他人代办签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代办人须递交签证申请人亲笔签名授权的委托书。请点击此处下载委托书模板。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不能被接收。委托书上的信息不允许涂改。申请者在委托书上的签名需与护照签名一致。 委托书一人一份,不可共用。以及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代办人不可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申请者的护照必须由本人签字。请注意未成年人护照签字的特殊要求。
  • 在签证中心内,代办人仅允许在以下材料上代替申请者签字:
    • 知情同意书
    • 签证申请校对单
  • 申请者提交的照片需完全符合照片要求。当申请者委托代办人递交申请时,即意味着不能在签证中心内现场照相和递交现场所照相片了。
  • 递交申请之后不可再补充材料。我们强烈建议代办人在递交申请前,与申请者确认好当申请材料不完整时是否递交申请。若代交人提交的签证申请中有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以下解释说明信必须有申请人本人提前签署,并与材料一并递交。签证中心内禁止使用手机,代办人在递签时将无法联系申请人。

代办人将承担递交申请决定的唯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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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通过邮寄递交签证申请吗?

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或可以提供位于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的护照邮寄地址的申请者,可以通过邮寄递交签证申请

请注意,邮寄服务费中包含了护照返回时的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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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寄申请签证我需要注意什么?

只有当您居住在中国大陆地区,或可以提供位于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的护照邮寄地址时,您才可以选择邮寄申请。只有在您完成在线注册和付费后可以邮寄申请材料。

请您务必在线完成支付,切勿邮寄现金。任何邮寄现金造成的后果,签证中心将不予承担责任。

签证中心收到您的申请材料后将对其完整性进行审核,之后材料将转交至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请您务必一次性邮寄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 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
  • 除使馆额外要求的补充材料外,任何二次邮寄的材料将被直接销毁,不会被转交至使馆。

申请材料被退回后,将只退还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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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已预约前往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使馆的要求,该如何操作?

当您已预约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的时间,同时发现您的申请材料不符合塞浦路斯驻华大使馆的材料清单要求,或未准备齐全时,您可以:

  • 撤销此次的签证申请,并预约下一次递交申请的时间,以确保您的申请材料完全符合使馆的材料清单要求;
  • 您可在签证申请递交当日中心开放时间内补充完整所需的签证材料;请注意:仅贵宾增值服务可享受该服务;
  • 如您在签证申请递交当日仍希望递交不符合要求的签证材料至塞浦路斯驻华大使馆—我们强烈建议您递交完整并符合材料清单要求的申请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签证材料将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签。如您仍坚持递交,须在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签署声明。如由代理人递交您的申请,仍须提供由您签署的声明。

如您有其他问询或咨询,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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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申请人需要注意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未成年人必须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递交申请材料。未成年人个人单独递交材料是不允许的。申请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名,未成年人自己的签名被认作无效。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递交材料,代理人并不是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必须提供提供一份有其中一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的委托书。此处下载委托书模板。

未成年人还需要按规定提供以下文件:

1.亲属许可公证书

当未成年人和单方父母一同出行:不同时出行的单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出具的亲属许可许公证书(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和身份证原件。

当未成年人独自出行:双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的亲属许可公证书(需明确说明同意出行的国家、出行目的以及出行时间)和身份证原件。

2.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

家庭关系证明或法定监护权归属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还有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3.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公证书

未成年人需提供这三个材料(亲属许可公证书,双方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公证书)需附英文翻译,并经中国外交部以及塞浦路斯驻华使馆进行双认证(如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中国,上述许可书须经其父母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进行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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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馆是否会要求我补充其它材料或出席面试?

是的,即使是在您的申请材料递交至签证中心之后,使馆/领馆仍可能根据您的自身情况要求您提供额外的材料或者参加面试。

请注意:如果您提供了清单要求以外的附加材料,请确保这些材料都有英文翻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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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领取护照?

在收到护照返回中心的提示短信后,您即可前往签证中心领取。

您可于签证受理中心的开放时间您递交材料的塞浦路斯签证受理中心领取。

本人自取:

如您希望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领取护照需带齐以下材料:

  • 中心递交申请后获得的签证申请校对单,原件
  • 申请者的身份证原件
  • 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他人代取:

代取人可代领护照。代取人需带齐以下材料:

  • 中心递交申请后获得的签证申请校对单,原件
  • 申请者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 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请注意:若护照从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华使馆(北京)返回至签证受理中心3个月尚未被领取,签证受理中心将把护照转交至相关塞浦路斯领事机构。

快递返还服务:

您可以通过快递服务取回护照。护照返回后,签证受理中心会将护照快递至您指定的地址。请点击增值服务页面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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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签证受理中心官方网站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您可以通过点击这里了解更多关于如何在签证受理中心官方网站预约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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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使用哪些浏览器访问签证受理中心官网?

TLScontact支持以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

  • Chrome 谷歌浏览器(Win 10系统,Android移动版,平板电脑版);
  • Edge浏览器(Win 10系统);
  • Firefox火狐浏览器 (Win 7系统);
  • Safari浏览器 (OS X,iOS系统)。

请确保您的浏览器是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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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支持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IE)11浏览器于2013年发布,Microsoft多年来未发布任何功能更新,因此在支持新技术方面使该浏览器落后于其他浏览器。Microsoft仍将继续为IE 11用户提供支持。 再过几年,新的默认浏览器是Microsoft 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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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有什么要求?

在您递交申请之前,请确保您的护照仍然有效。

1. 请检查您的护照有效期:

  • 如您办理短期签证(少于90天),您的护照有效期须超过预计离开塞浦路斯日期3个月(90天)以上。

2. 请确认您的护照上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3. 请确认您的护照没有出现下列情况:

  • 护照信息页无塑封膜(防伪透明膜,应盖住照片)或塑封膜脱落。如果遇到这些情况,您应要求护照发放部门重新予以塑封。
  • 护照由某一公司塑封,这会使护照无效。
  • 护照内有刮痕,划痕或修改的痕迹。

4. 如果您的护照发放期已超过十年,即使递交签证申请时护照仍在有效期内,您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前,向有关部门或您国家的驻外使领馆申请新的护照。

我们不建议您使用多人共用的护照申请签证(如父母和孩子共用的家庭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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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有什么要求?

申请签证需提交两张证件照。照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 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片
  2. 尺寸为3.5 x 4.5厘米
  3. 正面照,双眼正视镜头
  4. 保持嘴巴紧闭不露牙齿
  5. 脸部无阴影
  6. 佩戴眼镜者注意眼镜框不能挡住眼睛,不可以佩戴美瞳等任何改变眼睛颜色的隐形眼镜。
  7. 保证所有五官都清晰可见。
  8. 不能佩戴帽子,头纱,或其他头饰。
  9. 不能佩戴首饰。
  10. 6个月以内拍摄的近期照片(请勿使用6个月之前用于申领护照或签证的照片)

如果您希望提供近期或更符合签证申请要求的照片,或者您没有携带照片,您可以在签证受理中心内部使用自助拍照机拍照。

请点击增值服务页面了解详情。

按照签证要求,图片展示了不符规定的照片范例”✗”及符合规定的照片范例”✓”。请点击此处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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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有什么要求?

所有申请塞浦路斯签证的申请者,必须持有有效的旅行保险。保险合同需涵盖在塞浦路斯停留期间所有医疗,住院甚至送返费用,最低保额为 30 万人民币。建议您提供涵盖新冠肺炎相关医疗保障的保险。

为了方便您在国外停留期间有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旅行体验,签证受理中心竭诚为您提供旅行保险自助选购服务。您可以通过点击旅行保险页面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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